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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ri_L 于 2016-4-6 09:30 编辑
“五沙热电杯”顺德区第十一届运动会跆拳道比赛 时间:2016年4月8至9日地点:均安篮球馆
参加单位1、各镇(街道)参加竞技项目。
2、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或个人参加品势项目。
3、报到地点:顺德区均安篮球馆入口处;
联席会议地点:顺德区均安中心小学二楼会议室;
称重地点:顺德区均安篮球馆内称重室;
竞赛项目分组 1、竞技项目
甲组(1)男子:48KG、53KG、58KG、63KG、68KG
(2)女子:44KG、48KG、52KG、56KG、60KG
乙组(1)男子:42KG、46KG、50KG、54KG、58KG
(2)女子:40KG、44KG、48KG、52KG、56KG2
2、品势项目
1、个人品势比赛组别
(1)甲组(男、女):色带组、黑带组;
(2)乙组(男、女):色带组、黑带组;
(3)丙组(男、女):色带组、黑带组;
2、团体品势比赛组别
(1)分为甲组、乙组、丙组,不分腰带级别,不分男女共3个组别;
(2)上场人数3人,人数不足或超过不得参赛;
3、个人创作品势组别
分为甲组与乙丙混合组,不分腰带级别,分男、女子;
4、个人品势比赛内容
(1)色带组:(预赛太极三、四章,决赛太极五、六章);
(2)黑带组:(预赛太极七、八章,决赛高丽、金刚);
5、团体品势比赛内容:太极三、四、五、六章(各组别,分别抽签1套);
6、个人创作品势比赛内容以跆拳道传统品势动作为主,2分30秒内完成,依次完成腾空前踢、腾空侧踢、腾空三前踢、三种竞技组合 腿法、360度或以上腾空转体踢腿,必须自备音乐完成。
三、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需具有顺德区正式户籍;如无顺德区正式户籍的运动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方可参赛:
1、镇(街)成年组运动员具有连续购买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两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及本人社保号;
2、公开组运动员具有连续购买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共一年的社会保险证明以及本人社保号;
3、成年组、公开组运动员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在顺德投资实业的法人代表(不包含股东);
4、青少年组运动员具有顺德区学籍,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有备案数据。
(二)镇(街)成年、青少年组的参赛运动员需具有所代表单位的户籍或社保证明、学籍。
(三)小学生、初中生以学籍所在地优先报名;
高中、职中学生以户籍所在地优先报名;区属学校学生以户籍所在地优先报名(区属学校的认定时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包括德胜学校、一中实验学校);非顺德户籍的区属学校学生以生源地优先报名;体校学生以输送单位优先报名;成年组参赛运动员以户籍所在地优先报名,公开组参赛运动员以工作单位(学籍)优先报名。
(四)每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和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参赛的初中、小学生必需提供学籍登记表,高中、职中学生必须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籍登记表,代表户籍所在地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所在镇(街道)的户籍证明,代表工作单位(学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提供工作单位的社保证明(学籍登记表)。
(五)省队、省体校、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顺德区业余体校的适龄学生,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青少年组比赛,省队正式队员不能参加成年组、公开组比赛,区文化体育局、区业余体校引进的运动员不能参加比赛。
(六)运动员必须经镇级或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由各代表团或参赛单位负责自行审查,并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它要求按各单项规程规定执行。
(七)代表其他省、市注册的运动员不能参赛。
四、参加办法
(一)参加人数
1、每单位可报领队1 人,医生1 人,教练员2 人。
2、竞技每级别可报2 人。3、个人品势每组别可报3人,团体品势每组别可报2队。
4、创作品势每组别可报1人。
(二)参赛年龄
竞技项目:
1、甲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2、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出生者。
品势项目:
1、甲组:199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2、乙组:2000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出生者。
3、丙组: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三)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因伤病(提供医院伤病证明)可于赛前10 天更换运动员但不得改项,报名不足2人项目不进行比赛并提前通知该队改报项目。
(四)比赛检录及称重时,所有运动员必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五、竞赛办法
(一)竞技项目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中国跆拳道竞赛规则》。
2、运动员必须穿组委会认可的跆拳道竞技道服出场。
3、甲、乙组比赛为两回合,每回合2 分钟。
4、进行个人对抗赛,单败淘汰制。
5、抽签:比赛前一天上午进行。
6、称体重:比赛前一天下午三时进行。
7、比赛使用电子护具,护臂、护胫、护档、牙套、手套等比赛器材自备。
(二)品势比赛
1、采用中国跆拳道协会制定的最新跆拳道品势竞赛规则。
2、个人品势比赛,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录取名次,若某级别参赛人数不足2人,则取消该级别比赛。
3、团体品势比赛,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录取名次,若某级别参赛队伍不足2队,则取消该级别比赛。
4、创作品势比赛,采用当场示分的方法,按评分录取名次,若某级别参赛队伍不足2队,则取消该级别比赛。
5、比赛内容:由赛前联席会议上宣布比赛内容。 6、运动员必须穿组委会认可的跆拳道品势道服出场。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个人项目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按13、11、10、9、8、7、6、5计分。
(二)团体品势项目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按26、22、20、18、16、14、12、10计分。
(三)奖励镇(街道)组青少年竞技项目、公开组品势项目团体总分各前八名的运动队,以项目得分相加为团体总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以获各级别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七、其他奖项
设优秀裁判员10名;设优秀教练员10名;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若干队。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单位于3月22日前在网上报名后并将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网上打印) 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sdtx2008@163.com,并且电话确认,逾期报名不予受理。联系人:吴国盛,联系电话:18666093302
(二)报到:报到及联席会议等有关事宜将于赛前十天在比赛补充通知中说明,请前往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一届运动会官方网站或网址http://www.sdtx.org“最新通知”栏中下载。
十、裁判长、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各参赛单位务必派人准时参加,会上将进行资格验证,请带齐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个人身体检查健康证明原件、需提交的学籍表、社保凭证及个人参赛保险凭证到会,未经资格验证的运动员不安排比赛。
十一、仲裁委员及裁判员 仲裁委员及主要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二、违禁药物 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药物,一经发现,取消该运动员参赛成绩,并且通报评批。
十三、申诉:
1、申诉范围
对本场比赛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根据仲裁条例,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2、申诉程序
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领队于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表》,并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受理,如胜诉,所缴纳的申诉费将退还一半;如败诉,则不退还申诉费。
竞赛日程安排 1、场地开放训练时间:4月7日 9:00-12:00,14:00-17:00;
2、裁判员报到时间:4月7日9:30;
3、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4月7日14:00-15:00;
4、运动员称重时间:4月7日15:00-17:00;
5、青少年组比赛时间:4月8日8:30-12:00;13:00-17:30;4月9日14:00-17:00;
6、公开赛组比赛时间:4月9日8:30至12:00;
7、颁奖时间:4月9日下午全部比赛结束后进行;
其他事项说明 1、请参加青少年组比赛的各运动队在比赛期间带备所有运动员参赛资料原件。
2、请参加公开组比赛的各运动队伍,在会议时必须提交能证明其代表单位身份的证明原件(例:户口薄或全国统一学籍表打印并加盖所属镇街教育局公章或身份证原件或单位工作证明或至少1年的顺德社保证明);提交参赛运动员、领队及教练员一寸蓝底证件近照1张;提交参赛运动员保险证明原件;没有提交、提交资料不全或提交资料不符合参赛要求的取消其参赛资格。
3、出现运动员伤病情况需要更改运动员,按照区运会总则规定,允许在同一组别和级别的前提下更换运动员,必须在4月7日领队教练员会议上提出并上交伤病证明及新补充运动员的全部报名资料。
4、参赛运动员体重允许上浮0.2公斤。
5、本次比赛不统一安排食宿,由各参赛队伍自行安排,如需大会联系食宿的,请在4月5日前与组委会联系预订。联系人;李晓纯 联系电话:13760834118各组联系方式1、场地负责人:欧阳锟煜,电话:137900829302、接待联系人:李晓纯, 电话:137608341183、场地联系人:梁楚棋, 电话:134116269644、成绩联系人:蔡丽珠, 电话:130783422605、竞赛联系人:吴国盛, 电话:18666093302
赛程安排
来源:顺德体育 整理:均安乐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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