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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办居住证免收工本费 治安联防费不得与办居住证捆绑收费2010/04/22 15:20:32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廖桂旭 (记者廖桂旭 通讯员刘飞标 曾斌戈)
办理居住证时必须先交治安联防费?近期,本报接到多宗关于办理居住证时被强制收取其他费用的反映。市物价局和市公安局表示,首次领取居住证不得收费,更不得搭车收费和捆绑收费。
“不是说办居住证免费吗?怎么还要153元。”市民吴先生反映,最近厂方通知他们办理居住证,并且声称要收取153元的费用,而且是在工资里直接扣除。吴先生说,这笔费用包括治安联防费、劳动调配费和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而近期,也有多位外来务工者向本报反映类似情况。
市物价局就此表示,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居住证收费问题的复函》规定,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首次领取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延期手续,办理单位不得收取费用;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按每证20元缴纳工本费。另外,按照规定,目前惠城区的治安联防费收费标准为2.5元/月,劳动调配费和义务植树以资代劳费只对企业收取,不得向个人收取。
记者从市公安局户政科了解到,3月26日,广东省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广东省居住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除了流动人口因遗失、损坏而补领、换领居住证的需按每证20元缴纳工本费外,没有其他收费。“严禁在办理居住证时搭车收取劳动调配费、卫生费、绿化费等费用。仍保留收取治安联防费的地方,应按流动人口实际居住的期限按月收取,不能按居住证的有效期收取,且不得与办理居住证捆绑收费。”
本报与市物价局联合开设的《价格政策咨询台》长期接受市民投诉或咨询价格问题。对价格政策不了解,或投诉身边一些不合理收费现象,市民可拨打本报热线2859285、发短信至13437723456或登录今日惠州网,另外也可直接向价格投诉电话12358进行投诉。
编辑:袁美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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