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均安乐园网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乐园
x
随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改,物业出租方正式纳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的责任主体之一,要求物业主在经营出租物业的同时也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义务,要由“只收钱”向“管得住”转变。在此大环境下,勒流街道安委办、消安委办联合出台“黑色物业”专项治理办法。
黑色物业”
所谓“黑色物业”,是指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企业所租赁的物业。通过实施“黑色物业”触发通报、强化监管、考核摘牌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督促物业主压实主体责任,积极参与到出租物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之中。
如位于勒流街道勒北村某厂房物业,出租给多家生产经营单位从事木制品加工、五金制造、塑料加工等生产项目。勒流街道有关部门今年多次检查发现,该厂房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较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且物业出租方及经营者对安全管理不够重视,隐患整改进度缓慢,个别问题反弹回潮。
近日,街道安委办、消安委办联合向该物业主发出《告知函》,将该物业纳入“黑色物业”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重点监管。纳管期间,物业主务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出租物业的监管义务,及时落实租赁准入、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场所安全及消防设备设施建设维护等有关事宜,并督促承租方落实隐患整改,压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同时,街道综合执法、应急、消防、市监、生态环境等部门每月会对该物业及有关进驻单位实施联合执法检查。期限届满后将会对“黑色物业”进行考核摘牌,未能摘牌的,街道将通过多种渠道把“黑色物业”信息向社会公开公示,提醒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谨慎考虑租赁该物业。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事故惨剧往往就是从日常安全管理上的小疏忽开始。在此,街道安委办、消安委办强调:各位物业主要引以为戒,自觉摒弃“只租不管”的错误理念,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规范物业出租管理,共同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来源:匠心勒流
|
|